申请使用“6·30”扶贫济困捐赠资金指南

来源:湛江市慈善会门户网站发布时间:2018-07-06 14:47: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粤发〔2016〕13号)、《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财产使用管理的意见>》(粤农扶组〔2019〕25号)、《湛江市开展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资金管理办法》(湛民〔2010〕7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保护捐赠人、受赠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捐赠资金使用效益,申请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提交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原件)

由使用人(帮扶单位)申请。

(二)资金使用计划

由使用人(帮扶单位)、受益人(被帮扶单位)提交,其中涉及工程建设类项目需提交详细工程预算资料使用人(帮扶单位)、受益方(村委会)和施工方三方协议书;慰问救助类项目需提供对象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基本情况、联系方式、受助金额、签领人等详细资料,并加盖公章。

(三)《湛江市慈善会捐赠确认表》

若确认表是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

(四)提供市扶贫办《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审批表》

(五)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复印件

由捐赠单位提供,加盖捐赠单位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

(六)受益人(被帮扶单位)账户(所在地财政所监管账户)

需加盖受益人(被帮扶单位)公章。

(七)申请材料需一式三份。

二、受理时限

7个工作日,之后可领取《资金下拨通知

三、资金使用要求

“6﹒30”扶贫捐赠资金应专款专用,规范使用,不得随意变更使用用途,使用人(帮扶单位)、所在地的财政局(所)监督资金使用项目完结后使用人(帮扶单位)验收报告、结算表、签领表以及照片、视频等相关资料送市慈善会。

 

项目联系电话:3221667,联系人:黄 生

财务联系电话:3218630

传真:3221080   电子邮箱:zjfpjk@163.com

 

                           湛江市慈善会

                            202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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