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社会慈善公益捐款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救灾捐赠管理办法》《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粤发〔2016〕13号)、《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财产使用管理的意见》、《湛江市开展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资金管理办法》(湛民〔2010〕7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保护捐赠人、受赠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捐赠资金使用效益,申请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提交申请材料:1.申请书(帮扶单位提交);2.使用计划;3.《湛江市社会慈善公益捐赠确认表》;4.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复印件(盖章);5.受益人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接受所在地财政所监管账户)。6.属工程类项目还需提供工程预算资料、使用人(帮扶单位)、受益方(村委会)和施工方三方协议书。
二、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受理7个工作日后领取《下拨通知》。
三、要求:规范使用公益慈善捐款,不得变更使用用途,由使用人(帮扶单位)、所在地的财政局(所)监督使用,项目完结后使用人(帮扶单位)将验收报告、结算表、签领表以及照片视频等相关资料报送市慈善会。
项目部联系电话:3221667,联系人:黄 生
财务联系电话:3221620
传真:3221080 电子邮箱:zjfpjk@163.COM
湛江市慈善会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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